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调查研究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守护傣乡司法公正 --记景洪市人民法院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 :赵义宏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3-07 09:03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守护傣乡司法公正

              --景洪市人民法院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

 “一带一路”展雄姿,雨林傣乡焕新颜。近年来,随着沿边开发开放建设的不断推进,景洪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已经成为西双版纳旅游的大客厅,在西双版纳沿边对外经济文化交往中处于中心位置,2014年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受案数每年都以约50%的比例快速增加,2016年受理案件8746件,办案法官人均审结案件187件。审判压力持续增加。

在西双版纳州中院党组和景洪市委的领导下,景洪市人民法院把审执工作与坚决维护国家大通道战略,守护边疆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依法化解社会经济纠纷结合起来,以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己任,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措施。2016年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内容,包括在州内最早实行审判法官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建立案件过问登记制度;依托28名入额法官组建民事精审、速裁、刑事、行政等四大审判团队,加快落实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明确了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议事规则;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和业务流程的精细化管理。经过运行,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改革效应逐步显现。

一、把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

2015年10月起,景洪市人民法院首先在速裁庭试点审判员自行签裁判文书;2016年2月,在民事、刑事审判庭选择有条件的审判员试点裁判文书自行签。经过试运行,自2016年5月起,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对照司改要求,研判审执工作形势,果断决定自当月起全面进行裁判文书签改革,院庭长不再审签裁判文书,也不得对自己未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实体处理意见,完全由审判员或合议庭自行签发裁判文书。经过运行,改革后,审判流转程序得到缩减,月结案数明显增长,办案效率有所提高,以民事速裁案件为例,2016年1至4季度月均结案分别为145件、188件、143件、306件。

(二)让法官的职业良知和责任意识走上前台。

俗话说,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裁判者的职业良知和责任意识,是裁判者依法裁判,自己签裁判文书的基础。只有高扬起社会主义法官的职业良知,充分树立司法裁判责任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人性的弱点。景洪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入额法官的职业良知和司法责任意识培育,通过组织干警参加视频会,学习十八大和中央有关司法改革和司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讨论,举行宪法日宣誓,参全州法院系统入额法官宣誓仪式等举措,在仪式化的场景中激发法官的内心尊严感,各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同时法官心态调适进入常态,从一开始的内心忐忑,对裁判文书反复检查一周都不敢发出去到现在的内心坦然,工作已进入正常流程。

(三)以民事速裁程序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

实践证明,缓解案多人少给法官造成的身心压力,是保障裁判正确率,也是保障法院工作可持续运行的基础。通过速裁体制的运行,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良性分布,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自2014年4月1日组建起至2016年12月,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共审结民事案件5322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民商案件总数的58%强,审结案件中仅37件改判,3件发回重审。法官入额改革后速裁庭仅有5名入额法官,占全院28名入额法官的17.8%,由其他入额法官集中精力承担民事精审、刑事和行政审判任务。通过速裁机制的运行,在保证裁判正确率的基础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势分配,也为裁判者独立审签裁判文书的正确率打下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同时为边疆多民族地区探索诉讼案件的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研究素材。

(四)形成三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过滤机制

裁判文书签改革后,裁判者仍然会面对案件事实查不清、法律适用拿不准的困惑。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司改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建立了三级处理体制。首先,承办人可以就专业问题与庭室长进行探讨;其次,经承办人提出,庭室长可以提请副院长召集专业法官会议并给出咨询意见;最后,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尚不能使裁判者形成最终判决意见,符合审委会讨论范围的,由庭室长报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由裁判者对向审委会汇报的案件法律事实负责,审委会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意见。通过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三级过滤和把控,最终由裁判者在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上形成内心确信,在案件法律适用方面获得本院对案情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处理意见,确保案件的法律适用不出现大的偏差。

   二、精益求精,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机制

     (一)严抓思想政治工作

   司法审判是国之重器,思想政治工作是生命线。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严格遵循党的政策、遵守宪法法律的核心保障。通过廉政监督员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化到庭室,内化到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苗头;通过开展过组织生活,红脸扯袖互相提醒、院长讲党课、党组讨论、分管领导个别谈话来解决思想问题,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法院工作的常态。

(二)以公开促公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正的裁判结果首先要公开展示,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目光审视。景洪市人民法院立足于裁判文书公开,探索开通微博庭审直播,建立微信公开平台,努力用接地气的方式来与社会群众和当事人建立良好的长效沟通机制,以各种公开举措来宣示景洪市人民法院追求和落实公平公正的决心。

(三)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案件的流程管理。

裁判文书签署制度落实后,分管领导、庭室长对于案件的审理流程和审理期限要负监督职责,审管办要督促抽检。对于未审结案件的终结、中止、暂停、报延等案件审理期限的变更原因进行核查;对于因审理程序由简易变为普通程序案件,要抽查变动原因,对公告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公告送达条件和送达程序。对于已生效案件,督促制作电子卷宗、归档和裁判文书上网;对于上诉案件,督促承办人及时移送。

   随着“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澜湄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推进,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在工作中展现更多的国际化视野。景洪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承“尚法为民、厚德笃行”的理念,守护社会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不忘初心,克难奋进,为雨林傣乡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