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工作档案

景洪市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6-28 09:06

 

景洪市人民法院二○○九年工作总结

 

2009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含旧存  件),结案  件,结案率为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   件,结案数    件,结案率    百分点。全年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抚养、扶养、赡养的“三养”案件缓、减、免诉讼费     元,涉案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元,增幅为  %。

(一)继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截止到11月20日共收案  件(含3件旧存),结案   件  人。其中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人,3至10年有期徒刑   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其中适用缓刑    人),拘役    人(其中适用缓刑    人),免于刑事处罚    人。结案率为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  件,结案数  件,结案率   个百分点;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件,占结案数的   %。针对杀人、贩毒、抢劫、抢夺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从严处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调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并对轻微犯罪等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此外,我们还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更多的人民群众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为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及时有效地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

我院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件(含旧存  件),审结   件,未结   件,结案率为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  ,结案数 件,结案率   个百分点。民商事审判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保驾护航。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杜绝案件超审限。认真做好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共调解结案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为   件(含调解撤诉案件)。调解率占结案数的   %。审判工作中积极关注热点案件,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例如在审理普文糖厂申请破产一案时,及时决定了破产管理人,先后发出了14份决定书及通知书,并多次到糖厂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状况。为解决破产留守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在职职工生活费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积极协同破产管理人向市政府、市经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了广大职工的燃眉之急,为顺利审理普文糖厂破产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既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也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共受理行政案件  件,审结  件,结案率为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  件,结案率上升  %。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件, 件均为准予执行结案。行政案件的及时公正审理,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积极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法律权威,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心,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今年新收执行案件  件(旧存89件),执结  件,结案率为 %,结案标的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  件,结案率  上升    个百分点。在努力完成新收案件的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清理积案执行工作。通过清理排查,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有1714件,执行标的为8439.62万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50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464件(其中重点案件255件,包括特殊主体58件,特困群体178件,重信重访19件),截止2009年8月31日我院累积执结积案1439件,未结275件,结案率为84%,其中执结有财产案件233件,执结率为93%,执行到位资金   万元,兑现    万元,重点案件执结241件,结案率为94.5%。1464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院的结案标准已办理执行结案程序1220件,结案率为83%。召开公开兑现大会一次,对40件金额为87.15万元案款进行了公开兑现,起到了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2009年7月29日,我院向上级法院申报了10名申请执行人成为西双版纳首批领到涉诉特困人员执行救助金的申请人,每人领取1万元救助金。在这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做到一是加强领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清积”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清积”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二是明确责任。在清积活动中,我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保障到位。我院专门成立“清积”领导小组,并长期抽调多名人员参与执行局“清积”工作,同时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经费。四是穷尽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签订了《社会联动执行机制》,将社会力量融入到执行体系中,形成长效机制。针对执行情况及时加大宣传报道,公开被执行人信息,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五)抓好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前调解,做到快立快调。

通过诉前接待,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法院办案流程、时限以及诉讼风险等诉讼知识,同时,积极调解、疏导矛盾,化解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全年共办结诉前调解  件。涉及婚姻家庭、承揽、医疗服务、买卖合同等类型。在原有信访导诉模式的基础上,加大接待力度,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答复群众,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当场不能答复需要请示汇报的,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充分发挥了立案庭的窗口示范作用。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特别是两个中心法庭,利用在基层的优势,积极与辖区内的各级调解员加强联系与指导,尽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法院队伍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我院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人民法院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来抓,始终把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地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在全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认真写出心得体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对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学习借鉴外地法院的先进做法,教育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起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并进行“三个一”实践活动,从个人形象到思想观念,从工作热情到整体观念都有了较大变化,从而真正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

(二)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提高干警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

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启动之年,我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重点解决了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深化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完善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院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建立责任制,做到讨论重大问题和人事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原则,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逐步建立查处机制。制定了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干警的工作责任心,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认真贯彻“五个严禁”,组织全院干警多次进行了“五个严禁”的学习,做到人人皆知,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了“五个严禁”举报电话,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五是继续严格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做到发现问题层层追究。一年来未发现违法违纪事件。

三、加强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通过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极大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化建设,促进了“公正与效率”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的全面落实。我院已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门开展人民陪审员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使该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 件。

四、抓好后勤保障服务,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一)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

我院全年共编发简报  期,在各类报刊、电视台、网站采纳  篇,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完成了普文法庭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同时审判大楼也在紧张、有序的建设中。进一步加大物资装备建设,逐步更新交通工具和电脑设备,为迈向“无纸化”办公奠定基础。

(二)抓好法警管理工作,进行强化训练,为正常开展审判工作提供保障。

加强法警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审判秩序和办公区安全。今年以来,在提押、看管、值庭刑事案件过程中,未发生脱逃、串供、自残、行凶等不安全隐患,并协助参与执行   人/次、保全、提押犯人   人/次,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五、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二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业务量大与法官少的矛盾突出,特别是通晓当地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法官断挡问题较为严峻。四是今年我院审判综合大楼已动工建设,建设资金缺口很大。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明年的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六、明年的工作思路

明年,我院将继续以审判、执行工作为重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更好实施,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界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查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任务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始终坚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

(二)、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要继续贯彻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坚决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重大盗窃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侵财犯罪。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要继续坚持调判结合的民商事审判原则,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社区邻里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社区村镇稳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和合法劳动收益权。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民商事审判工作带来的挑战,认真审理好由此引发的金融纠纷、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纠纷等案件,保障国家应对当前局势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要加大对拆迁、新农村建设中引发的行政案件审判的力度,制裁违法占地、用地行为。要及时向违法行政行为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执行工作。要继续推行“联动执行”创新课题,强化联动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执行长效机制,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市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社,各界的力量,创新执行机制,巩固“清结”成果,切实执结一批“老大难”案件。积极开展立案、申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要准确依法立案,防止滥用诉权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做好立案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以非诉方式和解解决纠纷。

(三)、稳妥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全面开展

进一步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审判,文明司法。要进一步整合审判工作监督力量,努力建立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审判、执行运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有效监督。要继续强化审判组织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院、庭长对案件审判的监督指导作用,把强化职责与加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第二批人民陪审员任前培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审判队伍

进一步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要教育广大法官忠实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审判作风。要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以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制度;认真纠正审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办案现象。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贪赃枉法的行为,做到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护短。

(五)、进一步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对能动司法的理念、调研、机制、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科学阐述,提出了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的新要求。通过组织学习,要使全院干警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必须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真正在思想上深刻理解人民司法“人民性”的深刻内涵,通过能动司法,真正化解各种矛盾,服务和推动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要把“能动就是主动,能动就是推动,能动就是互动,能动就是联动”贯穿到审判和执行等具体工作之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法院工作职责,公平、公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的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和亲和力,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六)、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继续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逐步改善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二是加强行政装备建设,逐步改进车辆、自动化办公等相对滞后的状况,从而不断提高我院行政装备水平,更好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总之,今年的工作,开局好,进展顺利,实现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在今后的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着力够建科学、民主、文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创新司法为民措施,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