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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08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6-28 09:06

 

景洪市人民法院2008年度工作总结

 

 

2008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升司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现代绿洲新景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件,办结2271件,结案率为94.11%,收案数增加509件,同比去年上升26.73%,结案数增加459件,结案率同比下降1.05%。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

(一)继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

2008年,全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72件(含旧存)620人,同比分别上升20.06%和4.38%;审结367件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33%和8.36%,结案率为98.65%。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的抢劫、抢夺、滥伐林木、重大盗窃等刑事犯罪行为,同时,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帮教工作仍是我院刑事案件的重点工作,从程序上、实体上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还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二) 加大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610件(含旧存),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35件,增加37%,审结1562件,结案率为97%,同比上升0.15%。我们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一年来,共调解结案658件,调解率42.12%。妥善处理了大量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农资产品质量引发的案件以及近年大幅增加的房地产案件,积极组织调解,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1件,结案率保持不变。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8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行使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案件,在做好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了行政行为的严肃性。

(四) 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注重执行的实际效果。

全年共办理执行案件393件(含旧存),执结304件,收案标的1656万元,结案标的1409万元,执结率为77.35%,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21件,结案率下降了10.28%。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有秩序开展。同时为了缓解历年形成的执行积案给我院执行工作带来的较大压力,根据全国法院统一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继续注重借助社会的广泛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与政协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积极探索执行机制改革,寻找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

(五)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齐抓并举,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200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5件,处理35件。通过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从源头上治理涉诉重信重访,加强院长接待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领导包案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建立信访态势通报制度,定期将信访案件办结情况、息访情况等向各有关部门及时通报。认真解决信访问题,对情节严重的无理上访人依法制裁,对弱势群体给予司法救助。 “奥运”期间实现了辖区内“零进京,零通报”的“双零”目标。

(六)促进司法民主,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依法在我院履行审判职能,极大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化建设,促进了“公正与效率”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的全面落实。经积极努力争取,我院已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门开展人民陪审员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使该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正规化。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4件。其中参与审理刑事案件234件(包括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各类型案件),参与审理民商事案件63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

二、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大力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庭室召集学习,干警自学等不同方式,认真学习,并写出心得体会,同时还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法院的先进做法,教育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起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从而真正将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法治理念的思想落实到实践中。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学习活动坚持理论创新精神,坚持与基层法院实际相结合,坚持“三个至上”,树立五种意识、实现五个转变。

(二)以业务学习培训为途径,提高队伍素质。

积极组织、鼓励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年初以来,共2名干警参加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组织的新录用公务员培训,12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共37人参加市委组织部干教委组织的知识讲座,32名干警参加全市处、科级干部知识考试。7月初还组织4名干警到昆明参加2008年司法考试统一培训,并获得通过,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我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能力。

(三)以严格监督为保障,确保司法队伍廉洁公正。

继续严格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经常性在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反廉警示材料,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同时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大力抓好社会监督,做好信访和群众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必落实。2008年来,未发现违法违纪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审判的各个环节。二是少数法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大量旧存积案未能执行,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四是保障经费仍未能全额到位,加上法庭建设已全面开始,经费不足与审判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二○○九年工作思路

2009年我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加强理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清理历年执行积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增强防腐拒变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院(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和司法统一考试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二)继续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从严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污职犯罪;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二是要按照“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三是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全力化解行政纷争。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争取建立执行案件救助基金,完善被执行财产申报制度,采取对有条件拒不执行案件当事人曝光、罚金处罚,甚至拘留等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效果。

(三)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积极探索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年终考核落实。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继续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继续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逐步改善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积极筹建普文人民法庭和院内审判大楼。二是加强行政装备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款项目补助资金及装备的落实,认真调研,努力争取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支持,逐步改进车辆、电脑、自动化办公等相对滞后的状况,从而不断提高我院行政装备水平,更好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遵循“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理念,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寻求上级法院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克服困难,改进不足,扎实工作、为民服务,为构建“和谐景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