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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07年工作报告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5-13 15:05

 

——2008年1月28日在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    范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五年的主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针,坚持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案件9996件,审(执)结9545件,结案率达95.49%。

(一)强化审判和执行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建设平安景洪。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依法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职务犯罪;二是严厉制裁了坑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三是加大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及自诉案件的和解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四是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五是通过公开审判、回访教育、法制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景洪”建设。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43件2712人,已审结1620件2655人,结案率98.6%。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2%。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42人,判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3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56人,缓刑792人,有效的贯彻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高效审理民商事纠纷;二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利益纷争,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三是妥善处理人民群众之间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纠纷以及相邻关系、合同权益等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高度重视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五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使一大批民间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增进群众间的团结。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5853件,审结5697件,结案率达96.5%。根据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我院加大司法调解力度,五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2213件,调解结案率为38.85%。同时,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机制,依靠广大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审判,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五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8件,审结38件,结案率达100%。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4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执行工作,切实提升执行效率。执行工作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因素,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州委、市委高度重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将执行工作纳入法制建设工作来抓,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出台了规范执行中止、终结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防范了执行“不作为”和执行“乱作为”。组织声势浩大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广大执行干警顽强拼搏,克服种种困难,通过公布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当事人名单及召开执行兑现大会等措施,制造声势,扩大影响,追求最大程度的兑现率。五年来,共执结和部分执结案件1847件,结案标的达9836万余元。在“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共清理执行积案且全案执结完毕459件,执结标的2305.74万元,受到了市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肯定。

加强“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在立案工作中,坚持“正确、及时、方便”的立案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立案和审判监督的窗口作用,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2200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5件,及时做好上访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杜绝集体(大规模)涉法上访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共受理再审案件23件,均已办结完毕。三是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五年来,共减、免、缓交诉讼费达106万余元,涉案335件。

(二)积极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我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和审判管理改革,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并通过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我院在全面推行审判员办案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公开审判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证据规则,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我院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分析和社会公众评价三个方面,对全院进行“公正与效率”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规则》和《案件质量奖惩办法》,组织资深法官开展质量评查,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对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分析原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院司法绩效逐年上升。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管理。五年来,我院持续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促使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和纪律作风不断加强。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我院30名法官中25名达到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全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由2002年的43.57%上升到现在的83.33%,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在用人机制上,一改过去传统的用人模式,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一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法官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树立文明司法品牌形象。五年来,我院借助各类主流媒体扩大宣传面,通过公开审判、选择典型案例报道等形式,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法院、关心法院、支持法院,建立起了一道普法宣传的桥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基层建设力度加大。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视和支持,一些长期制约法院发展的物质装备、队伍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加快了我院建设和发展的步伐。

二是“两庭”建设全面启动。我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审判大楼和人民法庭建设。我院审判大楼预计年内破土动工,普文中心人民法庭已纳入中央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勐龙中心人民法庭重建工作已完成,即将投入使用。这些项目的落实,将大大缓解我院目前办公环境拥挤状况,为全面提升办公现代化水平开创条件。

三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外部监督。切实增强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坚持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确保审判权运行在监督之下。五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20件。为了更好的扩大社会监督面,2005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协助选任了19名人民陪审员,并积极组织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共计500件,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参与司法的特征和优势,很好地发挥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的作用。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司法廉洁。法官职业风险高、压力大、诱惑多。我院坚持教育、监督和查处并重,关心爱护干警,狠抓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坚持《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及党员干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并时刻提醒干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苗头适时开展诫免谈话,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及时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我院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一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审判工作必须全面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三是审判工作必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以高质量的司法水平,最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审判工作必须与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五是理论联系实际,推进法院审判理念和体制创新,是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六是维护军民团结、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是做好新时期边疆地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全面深刻领会和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推进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回顾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正视到一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极少数干警严肃执法意识不强,部分案件质量不高、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未能很好统一的现象还客观存在;二是法官制度建设缺少必要的配套机制支持,审判力量不足与高素质人才难进的矛盾依旧突出;三是法院总体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办公现代化水平不高,客观上制约着审判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办公经费保障问题严峻,加之“两庭”建设任务艰巨,审判大楼和普文中心人民法庭建设资金缺口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以解决。

  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开创小康社会建设新局面和构建和谐社会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五年,也是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的关键五年。今后五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更好实施,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工作:

第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审判工作要有新发展。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从严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商业贿赂、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按照“案结事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为契机,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力化解行政纷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争取建立执行案件救助基金,完善被执行财产申报制度,采取执行案件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效果。

第二,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我院将切实依法保障民生,认真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打官司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阳光和温暖;大力推行假日法庭和巡回法庭,方便边远山区群众参加诉讼;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和诉讼能力,通过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群体,继续给予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  

第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司法绩效要有新进步。按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强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确保广大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大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说理性,提高服判率;逐步推行审判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我院的办公现代化水平。

第四,以司法廉洁为重点,队伍形象要有新变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协管工作,突出抓好班子自身建设,重点解决目前队伍中存在的理念不正、素质不高等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法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着力防范各种违纪现象滋生,规范法官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问题的发生。

第五,以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为保证,司法环境要有新改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决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进一步坚定党的领导,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公正、中立为目标,以净化职能为条件,以排除人情、关系干扰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全面推进法院物资装备和“两庭”建设。

各位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院肩负的任务更加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以更加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建设生态文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和现代绿洲新景洪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