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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07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4-27 15:04

 

2007 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07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04件,审结1812件,结案率为95.16%,收案数同比下降7.16%,结案率同比上升0.86%。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巩固“平安景洪”创建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7年,全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9件594人(含旧存),收案数同比下降13%,涉案人数同比上升3%,其中,三人以上同伙犯罪58件298人;审结300件562人,结案率为97.09%。①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全年刑事案件上诉47件,上诉率为15.21%,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31件,未结13件。②大力推广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0件,占总结案数的25.89%,普通程序简便审229件,占总结案数的74.11%。当庭宣判83件,当庭宣判率达26.86%。③认真落实防止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④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全年共调解57件。⑤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28件245人。⑥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1件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件3人。⑦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1件3人,审结涉毒案件5件6人。⑧坚持“教育、感化、拯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48人,其中对15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75件(含旧存),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件,下降1.42%,审结1138件,结案率为96.85%,同比上升0.54%。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2月,民商事案件上诉139件,上诉率为12.31%,上诉改判27件,发回重审19件。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审理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65件、经调解撤诉251件,调解、撤诉率达40.86%。其中普文、勐龙两个基层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注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均已审结,结案率为100%。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件,执结1件。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行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全年共办理执行案件372件(含旧存),执结326件,执结案率达87.63%,收案标的3659.07万元,执行标的3359万余元,实结216件,实结率58.06%,终结110件,部分执行29件。执行清退款项达1797.31万元(去年558.2万元),同比增加68.94%。执行工作已实现微机管理,并在法院网站上公开,接受上级法院和社会的监督,逐步实现良性循环。今年下半年,我院还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全年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28人次,无一人提出复议,并且有90%的被拘留人过后能主动履行。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市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治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治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通过每周五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对法院工作中经常碰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误解,维护法官的公正形象。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开展庭审考评与案件质量考核工作,规范司法警察执法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点评,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程序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押解和执勤制度,从而使司法警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党的十七精神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和干警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鼓励学习,2007年,全院干警共撰写各类学习心得50余篇,编发简报66期,参加全州审判工作例会3次。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年来,我院共有12名干警分别被省、州、市级表彰为先进。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邀请专家开讲座、举办审判业务培训、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培训方式,促使法官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两个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做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重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在法定权限内,解决好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严重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果断依法提起再审,全年共审查申诉再审案件15件、立案指令再审案件4件(旧存2件),均已办结;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治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普文、勐龙两个中心人民法庭的审判治理、队伍治理、后勤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治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全市18名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80件次,弘扬了法院司法民主化建设,促进了“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的全面落实,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边疆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心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我院不定期的组织巡回法庭到交通不便利的地方开庭办案,一年来,我院共巡回开庭23案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一年来,共对53件民商事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15万余元,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6件次,已作处理,来访4484人次,已作答复。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做好上访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杜绝集体(大规模)涉法上访现象的发生,排查化解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市普法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部分业务庭室干警前往市城区、街道等进行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同时进行以案说法教育活动,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办案普法并举,达到办结一案,宣传一片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加强干警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教育。同时,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情况。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部分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次200余人,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我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于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室协调处组织前来我院调研工作时,得到了重视并给予积极评价。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在少数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执行难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缓解,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制裁措施没有较为可行的法律保障;三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车辆及审判设施老化导致办案成本加大的矛盾加剧。今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实施后,诉讼费锐减,加上两庭建设各方面支出加大、物价走高等因素影响,经费困难问题严峻。

 

五、二○○八年工作思路

2008年我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加强理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增强防腐拒变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景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院(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诉讼权。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执行和解以及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等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6、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完成勐龙中心法庭办公设备采购、绿化等收尾工作;认真做好普文中心法庭及新审判大楼的筹建工作。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平台。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寻求上级法院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构建“平安景洪”、“和谐景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