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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情温暖人心 双方握手言和离婚

作者 : 李渊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2-11 17:02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罕人民法庭采取先调解后开庭再调解的方式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兑现案款15000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协议离婚。

原告玉某和被告俸某某于20161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未共同生育子女。但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多疑,且被告俸某某经常酗酒,殴打原告玉某,致使原告玉某对被告俸某某失去了信心,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双方均同意离婚,但被告俸某某因结婚时给予原告玉某的38000元彩礼钱要求离婚时双倍返还的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协商未果。为彻底解决矛盾,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两次分别于庭前一对一调解和庭后一对多调解,对被告俸某某及家人耐心解释了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二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同时对原告玉某耐心解释了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适当补偿。经过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详细听取双方的意见,不断缩小双方的诉请差距,商定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玉某和被告俸某某自愿离婚;原告玉某一次性补偿被告俸某某15000元。至此,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