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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促和解 被告明理退土地

作者 :冉佶玉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3-29 10:03

3月26日早上,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阳光司法”巡回法庭到勐养镇公开审理原告成都军区房地产管理局普洱房地产管理处诉被告冯某某、景洪亚大电杆厂、景洪市阳光石棉瓦厂、景洪勐养镇南宝塑料厂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并成功进行了调解。

早上9时许,案件承办人员到达勐养,原被告双方也同时到达,主审法官李碧云随即对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协商,最终被告均表示要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愿意退回向原告租赁的地块。主审法官李碧云及案件承办人员还与原被告双方到租赁地块实地勘察了解地块实际使用情况。本案最终以调解处理一起涉及军队有偿服务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这次开庭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体现了当事人较高的法律素养及政治觉悟。本次调解也为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军政军民团结及军地稳定提供了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