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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走进大渡岗乡

作者 :尹漓滨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3-20 17:03

2018年3月19日上午,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将基层党建与阳光司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克服困难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进了大渡岗乡,现场开庭审判真实典型的刑事案例。

在大渡岗乡政府、司法所大力支持下,党员干警们在乡文化广场搭建了简易的审判席,通过现场开庭审判、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途径大力宣传了禁毒防毒、危险驾驶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寓教于审,贴近民生,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2017年以来,根据“云南省基层党建巩固年”及景洪市“基层党建提升年”关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的部署要求,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本院的工作特点,用实际行动践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受到本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同时结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布置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精心组织挑选贴近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请进法院,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同时,送法进乡镇、村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让庭审不再神秘,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快速的诉讼服务。党员干警们表示,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法庭的法治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寺庙、市场、工厂作为“法治景洪”建设载体,让广大群众以最直观的方式,提升维权意识,感受法律威严,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