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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办结一起申请强制医疗案

作者 :许梦铭雪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2-26 09:12

近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肖某某进行强制医疗。申请机关认为,涉案精神病人肖某某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强制医疗。

为了更清楚的了解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亲自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会见申请人肖某某。

因被申请人肖某某当天的精神状况无法与人进行正常的沟通,故承办法官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其主治医生进行了交流了解情况。会见之后,根据法律规定,为被申请人肖某某指定了辩护人、通知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被申请人肖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该案庭审,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

该案是景洪市人民法院年办理的第一起申请强制医疗案件,本着落实每一项证据的原则,承办法官亲自到医院进行会见了解情况是很有必要的。在今后的审判中,景洪市人民法院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每一件案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