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珊珊、王菁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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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4 17:12
今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认真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回归法官身份,承办了一批案件。院庭长办案特别是院长带头办案,还原了院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具有标杆和示范作用。
12月13日上午,景洪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德智开庭审理刑事案,仅用2小时审好四起危险驾驶案。
开庭前,李德智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提前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成员用娴熟的庭审技巧,正确引导庭审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充分展示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的称赞。
院长亲自执法槌出庭办案,是院长回归法官角色的具体体现,也是景洪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机制有效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