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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起干戈 依法调解化玉帛

作者 :周婉婷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4-24 10:04

2017年4月20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普文人民法庭调解一起拖欠5年之久的建筑材料欠款案件,让矛盾纠纷平和的落下帷幕。

原告肖某诉称,2012年被告李某某向原告购买建筑材料,欠款2000元未付,2013年至2014年又陆续购买材料,经结算确认欠付建筑材料款共计35189元,该款项由被告写下欠条予以确认,并约定于2015年底付清欠款。但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以资金不足为由,双方再次达成一致意见,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16年4月份。但至今被告仍未向原告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保正仙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后,被告承认欠款的事实,保法官认为双方对欠款的事实无争议,只是因为经济不景气,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故一直拖欠还款,双方是具备调解基础的。经过保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对被告的处境表示理解,放宽了还款期限,被告也当场向原告交付5000元欠款,剩余款项分期还清。至此,这起纠纷以调解的形式得到高效、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