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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尽责:执行法官赢得好评

作者 :毕路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3-20 11:03

     “感谢法官及时快速帮我追回执行款,这笔执行款虽然不多,但是你们一直在尽心尽力,真是太感动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全力执行,我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执行款,你们的执行工作非常到位!”在执行办公室,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 

      原来陈某与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某支付转让费人民币60000元。判决生效后,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陈某遂申请对该案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利用网络信息查控系统未查询出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有任何财产。另查明该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时间不长,无力一次性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执行法院实施查封执行该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办公设备等,意味着该商贸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失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均遭受损害。在该案的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刚柔相济促和解。以将要实施查封、扣押等各种强制措施,形成强制执行态势,再向被执行人发起强大的思想攻势,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力的作用下,促成执行和解。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统筹兼顾相关方利益,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充分研判,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执行理念为指导,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手段,同时经过多方努力、协调,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形成共识:让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效益,其承诺当场支付执行款人民币40000元,并在未来6个月的经营盈利额中提取人民币25000元用于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陈某剩余债务。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和解,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执行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

该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后,西双版纳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也是不得已当了一阵“老赖”,是执行法官入情入理的协调解释工作,解开了生意上的死扣。面对执行干警,该公司负责人笑得很舒心,“景洪市法院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辞辛苦、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优良作风值得弘扬,更对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为法治景洪建设贡献了力量。作为我今后也是必须把诚信经营的理念代代相传。”

    执行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事关生效法律文书的真正履行,争议纠纷的切实解决。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理念的认知,景洪市法院执行局每一位办案法官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重要工作目标,提高办案效率和执行水平,大幅提升执行和解率、执结到位率,确保案件有效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