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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执行干警答疑释法解民忧

作者 :毕路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2-23 11:02

 

221上午,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高效率地工作,亲临委托拍卖现场耐心细致的向竞拍当事人答疑释法,使委托拍卖的位于景洪市嘎兰中路9号一处被执行的房产高于评估价的价格顺利拍卖,最终以28%的溢价成交。解决了执行资产变现难问题,使被拍卖标的价格最大化,提高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赢得了在场当事人的称赞。

此次委托拍卖的房产源于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此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彭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彭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邮政储蓄银行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的房产,法院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221日上午,该处房产进入最后竞买环节,竞拍当事人了解该处房产具体情况后,因担心对该处房产现已租赁他人,租赁人称已缴纳2年租金,会使其拍卖此处的房产所有权得不到及时保障等问题而有一定的困惑情绪。执行干警在接到委托拍卖公司反馈的情况后,火速赶赴该处房产实地查明情况。经查明该处房产租赁人无法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其已缴纳2年租金的事实后及时到达委托拍卖现场,耐心细致的向竞拍当事人答疑释法,其在得到满意答复后,竞拍环节如期进行。最终该处被执行的房产以高于评估价的价格顺利拍卖,以28%的溢价成交。

执行干警高效率地工作,扩大了此次竞拍范围,提升了竞拍者的参与度,体现了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有利于案件执行率的提高。使被拍卖标的价格最大化,提高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赢得了在场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