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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喝酒唱歌引发争执 投案自首获刑九个月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11-12 16:11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KTV因喝酒唱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伍某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91123 时许,被告人伍和被害人罗波同在景洪市景哈乡KTV花恋包房唱歌喝酒,期间因唱歌喝酒问题,两人发生争执。之后,被告人伍将被害人罗波叫出包房外,二人在包房外的空地上再次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被告人伍捡起旁边的木棍殴打被害人罗波,造成了右前臂及右小腿不同程度的损伤。次日15时许,被告人伍主动到景洪市公安局勐罕派出所投案。经景洪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罗波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伍通过家属与被害人罗波达成赔偿协议,并预先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被害人罗波表示谅解,请求对被告人伍从轻处罚。

院认为,被告人伍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伍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伍通过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