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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便宜不能占

作者 :刑事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4-25 15:04

 

2010年1月24 日,被害人秦定强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双版纳分行所属的勐罕镇邮政储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不慎将卡号为6221887491000777305银行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未取出。同日15时40分,被告人杨小付来到该自动取款机时,发现被害人秦定强遗忘在勐罕镇邮政储蓄银行自动取款机内的储蓄卡,便分三次从该卡内取出现金2000元人民币,又随即将被害人秦定强卡内的5000元人民币以转帐方式转到其银行卡 (6221886230000807576)帐户内后逃离现场。被告人杨小付于 2010年11月11日被抓获归案。7000元赃款已全部收缴退还被害人秦定强。

该案经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诉至我院审理后,我院确认被告人杨小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70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杨小付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被追缴退还被害人,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杨小付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