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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成绩 展望未来 提前谋划 努力开创十二五法院工作新局面

作者 :范文忠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1-07 09:01

 

——   范文忠盘点“十一五”,研判未来五年案件趋势

 

十一五期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市法治化、和谐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经济氛围和环境。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反映在司法工作方面为刑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迅猛增加,案情日趋复杂多样化,审判、执行工作难度不断上升。五年间收结案情况是:共收案12931件,结案10884件,结案率为84.16%。其中2006年、2007年两年的收案数有所下降,从2041件下降到1904件,其后三年间案件迅猛增长,分别为2408件、2602件和3976件,增加了1568件,增幅超过50%。由此可见受理案件总体趋势为逐年上升之势,五年期间平均上升率达18.77%。年收案数量逐年递增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成分、社会组织结构、利益主体、分配方式、价值观念的日趋多样化,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社会利益冲突加剧,贫富差别拉大,法院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明显增强,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人民法院处于社会矛盾的漩涡之中。为了应对新时期司法工作阶段性特征,着力破解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

1、继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

十一五期间共收刑事案件1938件,结案1862件,结案率为96.07%。刑事案件从2006年的357件增至2010年的471件,增幅为34.73%。面对刑事案件逐年递增的实际,我们采取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团体、抢劫、抢夺、重大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同时,为感化教育,对未成年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罚,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强调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处罚,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此外,还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为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及时有效地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五年期间共受理民事案件8435件,审结6576件,结案率为77.96%。民商事案件增长尤为明显,从2006年的1192件增长到2010年的2780件,翻了一翻多。从民事案件分析来看,民事案件排位已从以往的婚姻家庭类、借款合同类、赔偿类,变为借款合同类、婚姻家庭类、赔偿类的顺序排位。合同类纠纷快速上升的原因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业人口融入城市,转而从事商业活动。导致城区收案总量和合同类纠纷大幅增长。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商业经验缺乏等原因,涌入城市的农业人口在从事商业活动时风险防范能力较弱,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往往容易与人发生纠纷,导致诉到法院的合同类纠纷案件大幅增长。此外,2005以来,房地产业市场不断繁荣,商品房买卖纠纷不断增多,主要反映在商品房质量和逾期交付以及证照办理等方面,这也是合同类纠纷增长迅速的一大原因。为此在民事审判中,要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审理保险、房地产以及各类合同纠纷,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加大调解力度,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既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也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0件,审结79件,结案率为98.75%。据统计,行政案件从2006年至2009年四年间案件数分别为11、9、10、15件,基本保持在10件左右,而2010年猛增至35件,反映出近年来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明显增强。行政案件的及时公正审理,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积极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法律权威,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后几年与房地产拆迁有关的案件仍将占行政诉讼案件较大比例,包括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罚、房屋拆迁许可、房屋建筑的规划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特别是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处罚人存在极大的抵触,必然通过各种途径试图改变被拆除的命运,甚至以申请复议或诉讼为借口推迟被拆除,争取时间上的主动。现在《拆迁条例》正在修订,一旦出台《拆迁法》,拆迁行为更加严谨规范,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更高了,如何堵疏结合,找出一个既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又保持社会和谐的结合点,是我们今后工作必须面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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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案件类型研判  

“十二五”期间,司法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繁荣、和谐、富民、强市”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一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从严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另一方面,继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深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在审判工作中尽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调处社会矛盾,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重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内部建立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外部建立执行工作社会参与联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公正、高效文明执法,使执行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良性化发展的道路。

2、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 

3、深入研究辖区现阶段审判工作新问题,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尤其今后几年,我市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因农垦体制改革遗留的纠纷和因房地产市场方面引发的纠纷将日渐突出,也是“十二五”期间值得关注的焦点。我市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林权转让制度是现阶段关系我市人民生存发展的最为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人民群众重要的一项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如何处理好因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纠纷,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特别是农垦系统体制改革之后,承包权价值日益凸显,加之物权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的确认所带来的权利的稳定化,促使承包经营权人更加珍视承包经营权等因素,必将导致我市承包经济类案件的大幅提升,如钟某等233人诉乾龙房地产公司办理产权证纠纷案;王某等150人诉橄榄坝农场劳动争议案。类似群体纠纷一旦成诉,处理不好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所以必须加大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力度,这些法律政策是处理土地流转问题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在审理土地流转过程中,自觉按法律规范操作,确保此类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同时,要严格管控房地产市场,严把准入关,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防止纠纷的发生。

法治兴则国昌, 法治明则国强。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结构调整、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期,更是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在这个时期,国家肩负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从不发达社会向小康社会跨越的艰巨历史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向无疑是正确的,我们要紧密结合近期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形成依法治国的良好的法治环境。一个国家强不强大,法治环境好不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须巩固和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附表:

景洪市人民法院(2006-2010年)收结案件情况表

 

收案总数

其中

结案总数

结案率(%)

刑事案件

民商事案件

行政

案件

执行案件

其他案件

2006

2041

357

1192

11

413

68

1934

94.3

2007

1904

309

1175

9

373

38

1812

95.16

2008

2408

376

1609

10

408

5

2257

93.72

2009

2602

425

1679

15

471

12

2009

77.2

2010

3976

471

2780

35

675

15

2872

72.23

总数

12931

1938

8435

80

2340

138

10884

84.16

注:其他案件包括立案指令再审案件、审查再审案件、不受理案件、督促程序、审查非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