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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 :黄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5-31 15:05

 

4月22日下午,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支部大会,安排部署在全院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会议由党组成员、党支部副书记、政治处主任林文东同志主持,全院41名党员参加了大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党支部书记李光明同志传达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宣读了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从领导组织机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主要内容、阶段划分、活动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支部书记李光明同志要求全院党员,一是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巩固和拓展,是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干警素质的必要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司法作风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来谋划创先争优工作,科学解决好工学矛盾。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开展工作,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板报、简报、网络等为载体,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