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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

作者 :苏丹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3-03 10:03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诞生100周年之际,景洪市人民法院传来特大喜讯,2010年3月1日景洪市妇联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暨表彰大会,景洪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并受到表彰。

景洪市人民法院现有女干警36人,其中女法官19人,书记员15人,法警2人。女干警们以公正善良、敏锐睿智、耐心细致的个性优势,以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立足基层服务人民,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扬,树立和彰显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景洪市人民法院多次被省高院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多位女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巾帼建功标兵”,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涌现出了一批以保正仙、王燕、周新惠等为突出代表的优秀先进个人。

女干警们精通业务,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她们从关系民生和群众贴身利益的案件着手,全力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 她们以调解为主线开展工作,工作中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她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 将教育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她们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女子法庭深受赞誉。景洪市人民法院的女干警们视老年当事人为父母,视同龄人为兄妹,待未成年人为子女,热心相助解民忧。她们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女性特有的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微笑地面对群众,用真情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尊严的同时,又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以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了和谐与稳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与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