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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3-13 10:03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治理,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审判工作情况。

    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674件,较上年增加713件,同比上升24.1%,结案3188件,未结486件,结案率86.8%。

(一)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60件,同比上升41.8%,审结718件,判处罪犯1083人,结案率94.5%。刑事案件中,盗窃犯罪占案件总量的16.8%、危险驾驶占案件总量13.1%、故意伤害犯罪占案件总量6.7 %,均属所受理案件中多发性案件。受理影响重大的老挝磨丁黄金城专案,涉案被告人数达106人,属人数众多、影响极大的案件;肖某某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616万,在我院尚属首例;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开量刑规范化工作。西双版纳州第一件按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在我院开庭审理,开启了我州刑事量刑规范化审理工作。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的要求审理刑事案件326件,占42.9%,通过统一使用量刑标准,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法律,确保了案件质量,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今年无发回重审和改判的刑事案件准确裁量了刑罚,确保办案质量,实现了公平正义。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设立少年法庭、进行“圆桌式”审判,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性化,并建立庭前调查制度、注重把教育手段与法律手段、惩处犯罪与预防犯罪、法院审判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如审理被告人李某等8人抢劫一案时,起诉书指控李某涉嫌犯罪时年满 18 周岁,合议庭在审理时发现李某的年龄存在疑问,立即建议公诉机关复核,根据公诉机关复核情况,合议庭严格把关,两次开庭调查,最后查实李某涉嫌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宣判时,李某痛哭流涕,感谢法院实事求是的精神,决心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二)民商事审判,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实推进社会化解工作。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2件,同比上升14.8%,审结1782件,结案率82.3%。其中,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纠纷及婚姻等纠纷案件1071件,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案件1101件,通过案件审理,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及时有效的化解疏导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正真达到“案结事了”,调解结案和经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案件1137件,调撤率63.8%,取得了较好的司法能动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行政审判,以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为根本,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件,审结16件,执行行政非诉审查13件。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书写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五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建议。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一二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及相关执行工作的精神,创新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受理执行案件490件,同比上升8.9%,收案标的5404万余元,结案438件,结案率89.4%。结案标的4732.31万元,结案到位标的3132.5万,到位率66.2%。

一是巩固和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共对10件10人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对3件3人决定罚款10万元,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标的40余万元。同时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网上查询银行存款力度,做到每一月排查梳理网上上报省高院需查询的被执行人。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我市共涉案3件,涉案标的76.54万元,已提前7个月完成工作。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监督机制,提升执行质量。成立执行工作质量评查小组,按统一达标标准衡量案件质量,严格执行期限制度,建立起执行崔办和定期通报机制,制定了《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结案标准的规定》、《执行工作奖惩办法》。目前每月对每一名执行员的执行案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案件执行效率和质量大幅度提高。

四是完善执行回复程序,切实减少执行信访,2013年收到恢复执行程序案件申请56件,经审查符合恢复执行程序条件并立案执行56件,恢复执行标的320万元,实际结案31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60万元;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2013年我院采取电话、信函形式共委托交办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审判、执行相关事项200余件(次),完成交办事项170余件(次),其中送达法律文书50件(次);通知当事人或相关人员70件(次);查找当事人、查寻财产25件(次);收集证据5件(次);现场执行见证10件(次);调解和解及稳控工作10件(次)。

(五)优化审判管理机制。

依托科技手段进行完善和制度建设,提升案件质量。对现行的《审判质量管理办法》、《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和独任制审理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同时。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中的广泛应用,通过应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文书校对系统》、《文书自动排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软件,及时准确的对案件审限及案件信息进行管控,有效的监管确保案件审限控制和流程控制;

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本院已结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102件,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严肃整改,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差错发生;全面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38件。完善人民陪审考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执行、送达等诉讼活动的积极性,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52件,陪审率占25.9%。

(六)完善窗口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1、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立案大厅建设。以前我院立案庭格局设置简陋,无法满足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我院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后,特别加强了立案大厅的建设工作,不仅面积从原来的3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210平方米,而且司法人文情怀方面的建设也有了大幅提升。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内有休息座椅、饮水机、公布栏、收费室、阅览柜、老花镜、服务咨询台等,集立案、审判服务于一体,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是采用权力下放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去庭长审批立案为经办人负责审查立案,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接访,热情耐心的答复群众法律咨询,对当事人指导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认真妥善处理来访、咨询,共接待群众来访8批次,服务群众咨询740余次。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开展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工作。建立了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执行,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13年,对农民工、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1件131056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诉求得以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持续开展院领导接访制度,设立院领导接访室,由院领导每天轮流接访,处理群众在司法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通过院领导接访接受监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作风。

2、继续巩固和完善民事小额速裁工作。按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156件,诉前调解158件,督促程序224件。做到“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以更加便捷、快速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速裁机制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审判压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七)依托中心人民法庭延伸审判职能。

两个中心法庭作为我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我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大量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任务和综治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13年两个中心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77件,审结252件,结案率91%。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送法进村寨、进农户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巡回审理案件311余件,调撤案件194件,调撤率达77%。

(八)实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情况。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实施方案》,2013年我院继续开展和深化阳光司法工程的工作方式和方向,把阳光司法工程渐渐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来,让案件在阳光下审判,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7件,组织旁听人员近400余人。包括各级人大代表15人、政协委员15人。发放调查问卷40份。州、市电视台、报社纷纷对市法院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促进业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继续在全院尤其是党员中认真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党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不同方式,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教育全体干警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认真落实“三个一”活动,从而真正将活动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强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做好与农村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联建。多次到“四群工作”挂钩点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新农村建设及村民的生产、生活等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针对挂钩点资金、设备较为困难的实际,赠送办公器材、解决资金困难,支持挂钩点发展。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创先争优学先进浓厚氛围。利用网络专栏、宣传栏和工作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及惠民政策。组织观看以“远学雷锋、近学先进”的专题活动,做到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树典型,创佳绩,号召全院干警勇立新功。我院相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013年,我院勐龙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勐龙法庭副庭长郑成琼同志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立案庭庭长玉罕同志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窗口标兵,为我市政法系统争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一是抓好廉洁自律教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采取到监狱听现身说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并写出心得体会,感悟人生,增强抗腐拒变的能力。二是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算好人生七笔帐”活动,通过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廉政教育,特别是上海高院案件发生后,根据中院的安排部署进行了一个月的“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做到人不出事、案不出错。

2、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为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十项规定,扎实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在制度保障上,设立4个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院领导分别带队对上下班、出勤情况、会议等进行考勤。二是集中管理车辆,将院内公务用车集中停发,统一派车使用,严格管理。三是深入了解民情,院领导坚持轮流接访,变上访为下访,拓宽了解民意渠道,及时排查纠纷、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新审判大楼的竣工使用,极大地提升了我院司法环境,有力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

(一)审判环境极大提升

审判庭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改变了以前审判庭设施落后的整体面貌。审判法庭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现在的15个(包括调解室),实现了“数字化”法庭建设的夙愿,以先进的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声音、文字、图像、智能文档技术、图像处理技术为基础的视音频录制、直播平台,满足了庭审管理、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和监管的需要。

(二)办公环境持续改善

物质装备条件实现质的飞跃,法院司法形象大大提升。办公面积由原来的367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9689平方米,人均审判和办公面积提升近3倍。办公环境进一步美化、绿化、亮化,以简约、优雅,具有浓郁的傣乡为特色,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雨林景洪,柔情傣乡。

(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同步实现。停车场地由原来20余车位(篮球场)增加到现在的60个(包括地下层和当事人临时停车专用的车位,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为响应国家关于全民健身号召,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70余万元,完成健身房建设,设有篮球场、气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桌及跑步机及其它综合健身器材等,全天候免费为干警及家属开发,既是干警强身健体的地方,又是情感交流的好去处。

(四)、信息网络建设同步开展

于2012年11月升级网络信息平台,2013年8月开始案件录入系统使用,至此扭转了我院科技化、信息化落后局面。全年共替换、新增电脑68台,笔记本2台,复印机4台,扫描仪18台,打印机17台,身份证读卡器2台,执法记录仪16台,实时庭审录音录像设备2套等一系列办公室自动化设备采购,涉及金额75万余元,为我院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以审判信息和法院其他工作信息为重点,逐步完成了4级法院网络连通工作,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启动。将逐步实现内网法律法规查询、案件审批流转、文件传阅网络化、电子签章、电子卷宗档案录入等多项现代化功能。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监控系统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将大大提高科技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一个崭新的景洪法人文化已树立在眼前。

四、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法人精神风尚。

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树文明新风。在办公大楼走道内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名言警句墙、干警的摄影作品展、广泛开展参与植树、绿化活动、持续不断的体育健身热潮,在丰富干警生活、美化办公大楼的同时,树立起昂扬健康的新风尚。

为了弘扬法人精神,回顾我院发展历程,成功举行了我院建院五十五周年暨审判大楼落成庆典活动。成功举办了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第六届“天平杯”运动,通过全员干警的辛勤劳动、运动员的奋力拼搏我院连续3年取得团体第一的优异成绩。通过这次“团结、友谊、进步”的盛会,取得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充分诠释了我院干警能文能武的精神风貌,为我们累积了巨大而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干警自发组织的自行车骑行队

、气排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以及健美操队等,充分展示了我院的精神风貌,通过体育竞赛这样一个特殊平台,法院干警相互之间进行了非审判业务环境下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了我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一是审判工作快速发展;二是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四是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院收案数大幅上升,但人员编制增加不大,十年前我院政法编制人数66人,到2013年政法编制76人,上升16.7 %,但案件数由十年前的1962件到2013年3674件,上升87.3%。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从十年前的70件提升到2013年的100件,上升42.9%。结案率从十年前的98.9%逐年下降到2013年86.8%,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大。

(二)审判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比较突出,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淡漠。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

(三)网络建设滞后

网络建设是现代人民法院审判规范化、智能化的基础。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但仅仅是起步,适用性不强,人员素质要跟上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还需加强培训,实现网络化、现代化办公,我们要加快步伐。

1、网络建设起步晚,仍处于试运行阶段;

1、缺少专职网管员(目前网管员2人);

2、干警的素质与现代化、网络化办公要求还有差距;

六、明年的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对于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力量、推动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4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准确定位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工作思路,抓好执法办案。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治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实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案件质效管理,以提高案件质量彰显公平正义。

(三)采取多项措施,实施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培育富有时代气息和理念价值的法院文化内涵。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以公正、公信为核心的司法审判管理制度,以公开、公平为重点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和以优质、高效为目标的司法管理制度,促进法院管理创新。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礼仪、提升职业素养、转变司法作风和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法官行为文化。

(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完善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确保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审判、执行及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努力实现审判流程监控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的信息化建设更高目标,打造科技强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