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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1-29 09:01

 

2012年,恰逢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 “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市委“桥头堡”建设这一中心,着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克服困难,广大干警团结一心、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成绩。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将来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为我市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61件,较去年3894 件减少了933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清理积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旧存案件数由去年同期的1104件下降至448件,减少656件,同时新收案件量减少277件。结案2380件,较去年2636件减少256件,结案率达80.4%,较去年提高了12.7%。

一、坚持能动司法,依法稳妥审理经济结构调整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3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2件,增加0.5%,审结335件,结案率62.5%。各类型犯罪案件中,盗窃犯罪占新收案件总量的21%、故意伤害犯罪占案件总量16 %,交通肇事罪8%,均属所受理案件中多发性案件。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受理了不少影响重大的疑难案件,如磨丁黄金城专案,涉案被告人数达39人,属人数众多、影响极大的案件;王琼芳等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达7062041元,前所未有;伍勇、陈勇等七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是涉及农场改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340件495人,占审理案件量的63.3%,通过统一使用法律标准,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法律,确保了案件质量,有效的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今年刑事案件发改率仅为3.9%。

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 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该项工作的开展,是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一个延续,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投入了大量人力开展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设计了9份格式法律文书,并按时将社区矫正实施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使得对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更加密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50人,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

1、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92件,审结1578件,结案率83.4%。其中,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纠纷及离婚、“三养”等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983件,审结769件;受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各类合同类纠纷等商事案件909件,审结809件;这些民事案件的审结是在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人事调动频繁的因素、法院搬迁的现实、案件质量提升的要求下取得的,殊为不易,为我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审判基础,对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如历经4年时间顺利审结了普文糖厂破产一案,普文糖厂因规模小,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企业负担繁重,无甘蔗生产原料等原因,无法进行生产经营,长期无经济效益,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债务,对其依法实施破产,依法保障了259 名职工及其债权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

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及时有效的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积极采用即行调解、预约调解、巡回调解、庭后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罪哦优势,正真达到“案结事了”,调解结案和经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处理的案件484件,占结案总数的50.3%,取得了较好的司法能动效果和社会效果。民事工作工作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精益求精,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除撤诉案件263件外,调解率为23%),

2、行政审判工作,以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为根本,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件,审结8件,处理行政非诉案件25件,同时代理审判民商事案件26件。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书写的2011年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了五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建议。严格按照201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新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较好的办案效果。

3、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注重执行的实际效果。

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一二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及相关执行工作的精神。继续巩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规范执行工作监督和恢复执行程序、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创新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受理执行案件450件(较去年839件减少389件),执结385件(较去年746件减少389件),未结65件(较去年减少28件),执结率达85.6%(较去年同期结案率88.9%),结案标的4448.96万,结案到位标的2908万,结案标的到位率为65.4%.

积极落实执行救助制度,彰显司法阳光,救助困难群众,共办理执行救助5件9人,发放救助金11.1万元。巩固和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重点加强被执行人行踪的查找及控制,今年共对10件10人次采取司法拘留,对1件1人采取布控,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积极落实开展专项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我市共涉案3件,经与涉案单位协调积极开展工作,到今年11月份已全部执行结案,结案到位标的76.54万,我院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率先提前7个月完成工作。规范执行工作监督机制,提升执行质量,成立执行工作质量评查组,完善执行回复程序,切实减少执行信访,2012年共恢复执行程序案件66件,执行结案25件。

在全州率先制定和实施了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十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共选聘22名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的建立缓解了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执行法律文书难送达等一系列问题。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委托专职协助执行员调查被执行人的行踪或财产线索300余次,反馈有价值的线索260条,使120件案件得以全案或部分执结,并现场协助法院执行10次,使多起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并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院将继续完善和总结好这一工作制度。

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财产保全工作,为后续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共办理诉前调解300件,撤诉192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9件;二是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各类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当事人缓交诉讼费22件,92894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诉求得以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三是采用权力下放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去庭长审批立案为经办人负责审查立案,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四是实行“一站式”柜台诉讼服务,热情耐心的答复群众诉讼咨询,基本做到每起案件均向当事人指导诉讼流程、提示诉讼风险,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2、在全州率先设立小额速裁中心,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诉累。我院被州中院确定为全州法院开展民事小额速裁工作试点法院后,在立案庭设立了小额速裁中心,专门负责审理民事小额速裁案件。依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小额速裁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严把审查立案关,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小额给付之诉案件,经过双方当事人选择同意,并签署《景洪市人民法院程序选择确认书》,做到“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以更加便捷、快速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速裁机制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审判压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今年共受理民事小额速裁案件330件,按速裁程序审结330件。其中,按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13件,平均审限为11天,其中,当庭裁判、制作、送达文书52件,占速裁案件46%,速裁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无1件案件提出异议审查,未出现涉诉上访问题。

3、充分发挥普文、勐龙中心两个中心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普文、勐龙中心人民法庭是我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我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大量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任务,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综治维稳、法治宣传等工作。两个法庭共受理案件311件,审结297件结案率。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送法进村寨、进农户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今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130件次。

4、实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彰显司法阳光。

贯彻结合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成立了“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院大会进行组织、宣传动员,制定了《景洪市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方案》。按计划共公开开庭审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新类型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10件,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学生1000多人参加公开庭审旁听,收回调查问卷400余份,展开“以案释法”9次,走到“田间地头”开庭2次,被州、市两级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活动不仅极大的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形象,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观念,同时对我院庭审质量进行了一次很好的考核,找出的不足与优势,通过总结改进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审判庭审质量、规范了庭审程序。

二、抓党建带队建,加强物质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素质。

(一)、2012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景洪市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交付使用。新大楼自2009年6月开工兴建,于2012年底竣工,占地面积17.26亩,建筑面积9689平方米。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内设功能有数字化法庭,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视屏监控法庭,少年法庭,调解室、接待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以及公诉人、律师休息室、诉讼服务大厅等。并对审判区、办公区进行了科学隔离,安装了安检系统、监控系统、数字法庭、视频会议室、大型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是一个融办公、庭审、文化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审判办公大楼。专供干警和当事人配套使用的院内停车场、健身房、篮球场同步建设。绿化环境以简约、优雅,具有浓郁的傣乡为特色,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信息网络建设同步开展,下一步,通过科技法庭、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电子签章、文书批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执法业绩档案管理系统等10余个办公系统)的运用,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将大大提高科技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一个崭新的景洪法人文化已树立在眼前。

2012年是值得在庆贺的一年,喜庆中迎来了建院五十五周年。院志《风雨铸法魂》几经修改整理后顺利出版发行,详实记述了自1958年至今景洪市人民法院春秋55年的风雨历程,包括“全家福”、“领导亲切关怀”、“发展审判事业”、“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设施”、“丰富文化生活”、“真情奉献爱心”、“法官制服变化”、“历任院长简介”等9个板块。风雨55年中有法院名称的变迁、人员的增减、院长的更迭、审判质量的提高、办公设施的完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以及永远没变过的对宪法和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对公平、正义的无限追求。55年的风雨历程给我们留下了可贵的精神财富。在此祝景洪市人民法院的明天更加辉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切实增强干警在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建立健全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并向我院全体干警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同时通过范文忠院长上党课、学习贯彻省高院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为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四群教育和争先创优等活动,认真开展干警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在院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下,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和分析检查报告,召开学习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放在体现工作实效上,最终将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协调工学矛盾,做好学以致用。

3、发挥组织人事职能作用,充实审判执行队伍力量。

在全省法院系统招录工作开始后,结合我院“案多人少”的实际,向市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申报招录人员。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补充和录用速录员,切实解决书记员短缺问题。同时结合我院业务量大,新案件类型多的特点,积极参与各项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期间组织参加最高院、省高院统一组织的新刑诉法、民诉法及相关民事司法解释培训、行政审判培训、刑事法官三年轮训和初任法官培训等专项学习,按市干教委要求参加科级干部年度培训学习和专题学习共派出111人次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和中院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初任法官培训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学习,有效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按要求进行法官职级晋升申报工作。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9名符合条件初任法官晋前培训申报和2名新任人员的报任。

4、认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根据我院审判任务的实际情况,2012年11月推选6名人民陪审员(其中乡镇3名),经中院统一培训后报市人大任命,及时报免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职申请的1名人民陪审员,现我院共实有人民陪审员33名。截止12月26日,共通知人民陪审员84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陪审646件案件,与去年655件同比减少9件,下降1.4%。2012年5月,组织上报8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到州中院接受表彰,并推荐2名参评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其中1名作为全州唯一人选已接受省高院政审考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审判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案件质量仍需大力加强,依然存在结案率、均衡结案率不高、个别案件审判周期过长,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法律文书制作粗糙、论理说理不强等现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比较突出,处置措施尚需加强。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淡漠;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我院案件数长期处于大幅上升趋势,并且长期以来法院机构编制缺少科学规划,五年间,我院受理案件数人均增加了60%,人均办案数越来越多,需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一线法官也存在不堪重负的隐忧,继续提升办案数量的潜力有限。案多人少问题不但严重影响了法官身心健康、而且导致案件质量下降。我院继续加强与上级法院、组织和编制部门协调,加大解决法院编制、人员困难和问题的力度。

四、明年工作重点和计划

(一)、狠抓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以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好“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四群教育活动,提升全院干警思想政治素养。

(三)、加快网络建设速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培养网络信息人才,改善我院网络建设落实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