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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6-28 09:06

 

景洪市人民法院二工作总结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76件(含旧存600件),结案2872件,未结1104件,结案率为72.23%,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1374件,结案数增加863件,结案率下降5个百分点。全年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抚养、扶养、赡养的“三养”案件缓、减、免诉讼费107655元(涉案2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24887元,增幅为30.06%。

(一)刑事审判工作遵循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

共审理刑事案件471件729人(含旧存24件79人),其中公诉案件新收审理439件639人(含发回重审案件7件7人),自诉案件8件11人,现审理终结434件665人,未结37件64人,结案率92.14%。新收案件类型:危害公共安全类型犯罪56件66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型犯罪8件1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型犯罪97件128人;侵犯财产类型犯罪173件25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型犯罪89件169人,其中1件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省打黑办特别督办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类型犯罪1件1人;贪污贿赂、渎职类型犯罪23件23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逐步开展规范量刑活动,促进量刑公正和公开。针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贩毒、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从严处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调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判决无罪3件3人。加大对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并对轻微犯罪等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注重调解促和谐,妥善化解矛盾。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80件(含旧存436件),审结1931件,未结849件,结案率为69.46%。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审理保险、房地产以及各类合同纠纷,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加强与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调撤结案1144件,占结案数的59.24%。民事审判庭的10名法官办案超过百件,其中两名法官办案超过两百件。

(三)行政案件积极稳妥地审理,做到双向保护。

共受理行政案件35件,审结34件,结案率为97.14%,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20件,结案数增加19件。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7件,判决15件,撤诉10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未结1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件,8件均为准予执行结案。行政案件的及时公正审理,既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立法目的,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理顺了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密切了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执行工作实行措施多元化,维护司法权威。

共新收执行案件535件,收案标的4127.28万元,旧存136件,旧存标的1093.17万元,共计671件,执行标的共计5220.45万元,结案458件,未结213件,结案率为68.26%,结案标的3791.43万元,其中,完全执结162件,执行到位标的1700万元。因执行问题而上访3件,现已完全息访。历年来遗留涉执行信访案件10件,已完全处理4件。排查清理委托其他法院执行案件75件,已回函答复执行情况45件,未答复30件;受托执行案件18件,已结18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完全执行5件,和解2件,撤回申请1件,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执行11件,上述案件均已回函答复。申请恢复执行案件31件,符合恢复执行案15件,已结10件。执行工作中,一是确实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开展执行方式改革,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和行为,提升执行案件质量。新收案件由执行合议庭、执行调查组(科)、执行实施组(科)三个内设机构对执行工作分权运行。三是确实做好执行案件申诉信访工作,建立执行工作申诉信访处理机制。

(五)立案窗口建设重视诉前调解,抓好涉诉信访。

通过诉前接待,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法院办案流程、时限以及诉讼风险等诉讼知识,同时,积极调解、疏导矛盾,化解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全年共办结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12件,调解撤诉44件,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借贷、租赁合同等各类案件。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上,改进接访方式,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认真答复,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努力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充分发挥了立案庭的窗口示范作用。

(六)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予以再审,依法启动再审4件。民商事案件中,共上诉283件(含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11件),维持原判154件,改判50件,发回重审22件,二审调解、撤诉21件,二审审查后裁定驳回起诉1件,35件还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向我院提出民商事案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因检察院抗诉,中院裁定指令我院再审2件。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2件,上诉65件。其中,维持原判41件,改判7件,发回重审6件,13件在审理当中。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法院队伍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我院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人民法院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来抓,始终把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地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全面抓好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一是建设学习型队伍。通过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每周五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级培训6人次、省级培训45人次、州市级培训53人次、县区级培训122人次。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通过开展向陈燕萍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要求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活动。通过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切实提高党员服务发展能力和先进性。

(二)完善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院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建立责任制,做到讨论重大问题和人事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景洪市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层层签订《景洪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工作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之中,真正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三是以严格监督为保障,确保司法队伍廉洁公正。除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外,还积极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聘请了4名作风过硬、能力强的干警作为廉政监察员,并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三、促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

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极大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化建设,促进了“公正与效率”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的全面落实,该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正规化。一是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培训以及报请任命工作;二是及时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一年来,共有30名人民陪审员920余人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36件,通过陪审案件一方面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切实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保障。

四、抓好司法宣传和安全保障,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1、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一年来,共编发简报75期2775份,被中院简报采用16期。被州内外杂志、媒体及网络采用各类稿件40篇,其中被州报社采用15篇,《云南法院网》采用5篇,《云南政法网》采用20篇,州市电视台采用15条,出宣传栏4期。景洪市人民法院网站正常运行,共编辑上传各类稿件175件,照片340幅。

2、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干警素质训练,为正常开展审判工作提供保障设立值班岗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审查制度,设立巡查岗定时不定时的对法院工作区域、停车场和日常安保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办公区安全、有序,有效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审判秩序。一年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押送刑事被告人434件718人次,动用警力1866人次,来访登记4621人次。同时,做好刑事案件的庭审安保工作,规范入庭旁听人员安检,提押和庭审中严密防控,在提押、看管、值庭过程中未发生脱逃、串供、自残、行凶等不安全隐患。

五、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民事案件交叉检查时,反映出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卷宗装订不符合要求,材料不全等问题。二是少数法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执行工作依然严峻。四是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还需解决。

六、明年的工作思路

明年,我院将继续以审判、执行工作为重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设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一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从严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犯罪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二是继续加大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力度,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在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行案件调解,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内部建立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外部建立执行工作社会参与联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和执行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使执行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良性化发展的道路,逐步实现无积案法院目标。

(二)、加强自身建设,使队伍建设实现新进步

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改进审判作风建设为重点,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推进阶段,引领和带动党员广泛开展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干警办公环境

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政策及资金支持,加快新审判大楼的建设进度,逐步改善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不断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司法建设能力,不断提升法院的社会形象,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总之,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