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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报告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6-28 09:06

 

 

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9日在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    范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为突破口,注重打击与保障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共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602件(比2008年增加189件),审(执)结2009件,结案率为77.2%,并清理执行积案1714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提升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打击与保护并重,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景洪市和谐发展。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25件(旧存3件)703人,审结401件624人,结案率为94.4%。其中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526人(适用缓刑259人),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56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免于刑事处罚5人,单处罚金7人,无罪2人(自诉案件),撤诉和其他处理7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紧密结合我市社会治安和经济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审结黑恶势力、贩毒、抢劫、抢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379件596人,其中1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犯罪,涉案19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非法经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8件14人。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14件14人,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259 名罪犯依法适用缓刑,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抗。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一年来,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1件,调解结案36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43件72人。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力促进了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和挽救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等工作。

发挥民事调解职能,保障民生服务经济。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679件(含旧存59件),审结1250件,结案率为74.4%。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发挥调解职能,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二是依法审理保险、房地产以及各类合同纠纷,鼓励诚实信用,制裁违法行为,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关注热点案件、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及时审理普文糖厂申请破产一案,依法审结151人诉波某等4人侵犯集体经济利益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四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巡回审理159件次,使一批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增进群众间的团结。全年共调解结案各类民事案件529件(含调解撤诉案件),调解率占结案数的42.3%。

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行政审判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机关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引发的各类行政案件,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经过审查的行政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司法审查情况,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能作用。

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强化司法保障职能。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71件(旧存89件),执结331件,执结率为70.3%,收案标的3241.2万元,结案标的21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78件。在努力完成新收案件的同时,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并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执结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积案。通过清理排查,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执行完毕的案件1714件,标的8439.6万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50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4件。截止2009年10月共执结1439件,执结率为84%,执行到位资金1204.4万元,兑现1120万元,一大批陈年积案得以实际执行,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以质量保公正。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予以再审,依法启动再审1件。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21件,抗诉案件5件(维持判决2件,调解2件,撤诉1件)。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大社会监督职责。一年来,1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31件,人民陪审员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极大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化建设,促进了“公正与效率”司法理念的全面落实,切实发挥了司法民主监督作用。

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在立案、信访、司法救济工作上,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发挥主动下访长效机制,增加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一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接受群众咨询,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二是改进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方法,畅通民意沟通和诉求表达渠道,保护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愿望。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和涉及群体上访的案件及时进行疏导,认真做好预防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民心。一年来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43件(人)次。三是加强司法救济工作。全年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抚养、扶养、赡养的“三养”案件缓、减、免诉讼费36.5万元,涉案149件;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涉诉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的实施意见》,对29件31人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27万元。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我院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为目标,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理念,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认真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法院工作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始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贯彻在各项工作中。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始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人民满意相结合、与执法为民相结合、与案件回访相结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让人民满意”的根本宗旨上来,真抓真学、学以致用、学见成效。

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启动之年,我院全面落实并认真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载体,送法上门,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审判质量,突出了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法院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务求实效,促进司法廉洁。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建立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的原则,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逐步建立查处机制。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四是继续严格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做到发现问题层层追究。

  始终把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作为基础工作来抓。突出司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岗位培训、审判业务培训、科级干部知识讲座。通过省高院法官讲师团巡回培训、集中调研、考核测试等一系列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合理调整内部人力资源,加强实践锻炼,安排新录用人员到人民法庭进行社会实践锻炼,充实审判一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能力。

始终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来对待。对外,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旁听,参与执行工作,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对内,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督制度,选拔了4名同志担任廉政监督员,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并在公告栏等醒目处张贴“五个严禁”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及与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73份,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完善。大力做好现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从综合类、队伍建设类、审判业务类、行政事务类四个方面修订了40项具体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创新体制机制,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政务管理效率,理清事务管理职责。

(三)夯实基础,注重宣传,提升法院长远发展的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在普文、勐龙两个中心人民法庭已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我院审判大楼的建设,自2009年6月开工以来,一直在紧张的建设中。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增设了一批办公设备,为无纸化办公提供了条件,实现了庭审记录电脑化,改变了以往记录手写的历史,提升了工作效率。根据押解任务繁重的实际,更新了囚车1辆,为押解安全工作提供了保障。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塑造法官队伍良好形象。结合审判工作的热点和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报道法院审判信息和工作动态,宣传法官的先进事迹。全年共编发简报113篇,州内外杂志、媒体及网络采用稿件130篇。开通了景洪市人民法院网,通过设立院长信箱、法律咨询、开庭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构建了网络法制宣传监督的平台,实现了多方位宣传工作,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多角度服务群众。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政治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全院干警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州、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协汇报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完善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接受法律监督,通过认真办理各类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实现审判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及广大代表、委员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解决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处于社会深刻变革、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人民法院则是各种诉讼纠纷的聚集点,审判执行工作中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利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日益增大。回顾过去一年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与困难,主要有:司法行为有待规范、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新建审判法庭资金缺口较大。这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0年的工作安排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关键之年,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为繁重。我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变压力为动力,明确法院工作的新思路,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州委六届九次、市委四届七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眼于大局所需,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

牢牢把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为掀起景洪跨越式发展新热潮、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提供司法保障,更加能动地为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为人民司法。

(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法调处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行案件调解,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重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着力加强审判力量建设,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

立足于长远发展,通过选调、招考、定向委培等方式,挑选优秀的人才充实审判队伍,加强审判力量建设,充实法官队伍。在加强审判力量建设的同时,通过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质量,体现司法公正。

(四)着力于执行工作改革,规范执行工作管理。

内部建立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外部建立执行工作社会参与联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和文明执行的良性循环,使执行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良性化发展的道路。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放在突出位置。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改进审判作风建设为重点,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干部队伍。

(六)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干警办公环境。

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政策及资金支持,逐步改善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逐步改进办公自动化水平,尽快完成新审判大楼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创新年、实干年,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