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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1-10 16:11

 

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116日在景洪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    范文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审判工作质效、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3674件,同比上升24.1%,结案3188件,未结486件。

(一)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立院之本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60件,同比上升41.8%,审结718,判处罪犯108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判处310年有期徒刑155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76人;判处缓刑501人,判处拘役12人,单处罚金4人,免刑事处罚5人,宣告无罪1人(自诉),检院撤回诉讼、移送、终止审理11人。刑事审判一是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继续采用高压态势;扼制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卓有成效的维护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对于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改制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针对性的慎重审理,稳定公众情绪,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对于社会危险性不大,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全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5587人,努力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力促进了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和挽救工作。三是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诉法,充分保障人权,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促进审判更加合法公正,保证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确保刑事审判公正高效。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172件,同比上升14.8%,审结1782件。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保障职能,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其中,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承包合同、劳务报酬等民事案件1071件,审结92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案件1101件,审结855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和谐化解矛盾,把调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共调解、撤诉1137件,占结案数的63.8%,最大程度上实现案结事了。

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已结16件(撤诉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件,判决撤销4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件)。其中,诉交警部门不履行复核权行政受理2件、涉交通、水利、安全行政处罚4件,涉林业、土地、房屋登记5件,工伤认定2件,其他5件。行政审判庭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群众诉权;主动延伸服务,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站位全局,妥善化解“官民”纠纷,很好地发挥了相对人诉权“守护者”、依法行政“助推器”及社会矛盾“调和剂”的作用。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3件,结案13件,裁定准予执行3件,行政机关自行撤回10件。行政审判自觉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题,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490件,同比上升8.9%,结案438件,结案标的4732万余元。一是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点在对被执行人行踪的查找及控制上下功夫,加大对反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对10人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对3人决定罚款。二是规范执行工作监督机制,落实执行案件检查评查制度和执行案件督办制度,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和执行案件各节点均有相关制度进行监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共委托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审判、执行相关事项200件(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切实改善执行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二)坚持把创新服务管理作为治院之要

细化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机制。完善立案大厅便民措施,强化诉讼指导、诉讼咨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渠道;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执行;继续完善小额速裁工作,减少群众诉累,做到“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80件,其中诉前调解结案156件,按督促程序办结224件;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共巡回审理311件。

优化提质增效审判管理机制。依托制度建设,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精细化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中的广泛应用,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文书校对系统》、《文书自动排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软件,及时准确的对案件审限及案件信息进行管控,确保案件审限控制和流程控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102件,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严肃整改,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差错案件的发生;全面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38件。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审理刑事案件326件,占刑事案件的42.9%。完善人民陪审考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一年来,33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52件。

固化涉诉信访接待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院领导接访制度,处理群众在司法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设诉讼服务大厅对来信来访群众进行引导,妥善诉访分离处理;执行局设立恢复执行程序内设机构,由专人负责,规范恢复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涉执行信访;对经久不能化解,导致缠诉缠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立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不遗余力的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强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机制。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和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对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113万余元。为87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彰显司法的人文情怀,促进公平公正。

深化公开公信阳光司法机制。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认真组织典型案例,到乡镇村寨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法官当庭辨法析理、庭后释法解疑,以案说法,形成“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庭审,百万群众旁听”的态势。如公开审理的刘某非法持枪猎杀野生动物一案,针对部分群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存在非法持枪、偷猎等现象,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教育和引导当地群众遵纪守法,保护自然生态。

(三)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兴院之策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结合上级法院“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开展系列能力提升活动,将技能学习与司法作风教育、理论学习与审判实务、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学以促用,凸显实效。突出司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积极开展集中调研、考核测试和评优评先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46人次,参加省、州、市及其他相关部门培训51人次。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务求实效,促进司法廉洁。一是制度建设,建立责任制,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二是抓廉政建设,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的原则,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有针对性的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查处机制,制定了《2013-2017五年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实施方案》。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责任人,真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四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警示教育基地为桥梁,积极开展 “算好人生七笔帐”及“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抗腐拒变能力。五是把“五个严禁”与中央八项规定一起贯彻落实,严肃“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廉政监察职能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无案预防原则,对廉政风险岗位加强监督,取得了实效。

推进开展作风建设。为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十项规定,扎实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在制度保障上,完善制度建设,成立作风建设小组,对全院工作作风进行全方位督察。二是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治理“三公”问题,严格管理。三是深入了解民情,院领导带领干警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拓宽了解民意渠道,及时排查纠纷、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四是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刻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严肃整改。

()坚持把夯实基础作为强院之基

基础设施建设大提升。新审判大楼的投入使用,不仅市审判法庭的提升,而且极大地改善人民群众诉讼环境和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条件,对提升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及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加强网络建设,扭转了科技信息水平不高,审判流程管理滞后的局面。以审判信息和法院其他工作信息为重点,完成了四级法院网络连通工作,实现内网法律法规查询、案件审批流转、文件传阅网络化、电子签章、电子卷宗档案录入等多项现代化功能,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

(五)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正院之道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置于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报告制度。完善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使审判执行工作得到更加关注、更多支持。

强化内部审判监督程序。贯彻执行审判监督制度,既注重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又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决定再审各类案件4件,审结4件。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查检察建议1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规定,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7次,既保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能使权利运行及时得到监督,使司法行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我院在案件量大幅上升、审判执行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法律监督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审判质效需要不断提高、执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科技化管理水平需要不断提升、工作方法需要不断改进、服务群众意识需要不断增强。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对于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力量、推动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4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准确定位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工作思路,抓好执法办案。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治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实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案件质效管理,以提高案件质量彰显公平正义。

(三)采取多项措施,实施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培育富有时代气息和理念价值的法院文化内涵。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以公正、公信为核心的司法审判管理制度,以公开、公平为重点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和以优质、高效为目标的司法管理制度,促进法院管理创新。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礼仪、提升职业素养、转变司法作风和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法官行为文化。

(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完善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确保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审判、执行及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努力实现审判流程监控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的信息化建设更高目标,打造科技强院平台。

各位代表,为全面推动宜居宜业宜游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水平,人民法院重任在肩,但我们满怀信心,将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使命感扬帆起航,为同步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