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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作者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2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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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公告

 

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解决景洪市人民法院目前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其中男4名,女3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71日至20027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和身体着短袖服装裸露部位无纹身;

6、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中文录入及文档编辑等业务技能。具有一年以上法检系统书记员工作经历或持有准驾车型为B类以上驾照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报名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工商户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本人报名时处于孕期或生产结束不足6个月的;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宜从事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考生可提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网(www.jhsfy.gov.cn)或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及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17号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时已经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1寸照片3张(底板不限),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2020年76-7日,由景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考生将会单独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3、岗位能力测试

报名考生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测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看打及听打两个项目;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运用

设置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未达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察

在明确体检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积极配合政审考察相关工作。

7、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景洪市人民法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691-2584063(景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招聘全程工作人员只通过该电话号码与考生联系;

2、考生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及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景洪市人民法院

        2020年628